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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守儿童问题研究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5-11 10:15)    点击:373

 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紧迫的社会系统工程,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群策群力,全社会都应该来关注、关爱留守儿童,社会各部门加大合作力度,共同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对儿童负责、对民族负责、对祖国负责。

  一、“留守儿童”问题的成因

  1、缺乏亲情关爱,影响心理健康。

  由于父母常期不在身边,留守儿童长时间缺乏亲情的抚慰和关怀,生活中往往处于焦虑紧张的精神状态中,对人缺乏安全感,人际交往能力差。通过走访调查和问卷显示,在对父母满意度的调查中,47%对父母很满意,1%的儿童对父母有感情但不很满意,50%的留守儿童觉得不常和父母在一起不太想念远方的父母。在问到孩子什么时候最开心时,70%的孩子觉得最开心的事是和父母在一起,当问到孩子觉得生活中最缺少什么时,57%的孩子觉得生活中最缺少的是父母的爱,仅有14%的孩子觉得生活中缺少钱。在对我县天星镇天星村111名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,有85%的留守儿童只能通过电话与父母联系,其中70%通话时间在3分钟以内,并且一周或更长时间才能与父母联系一次的比例达到60%,甚至有15%与父母没有联系。即使在有限的联系中,留守儿童也很少能够直接与父母通话。随着父母探亲频率降低,联系次数减少,留守子女在人际交往、性格培养、品行教育、生活感受、人生理想、协作求助、学习成绩等方面发生障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。

  留守儿童长期缺乏“心理营养”的抚育,影响“智商”和“情商”发展。表现为缺乏热情和爱心,上进心不强,逆反心理重和道德品质差等问题。留守儿童强烈渴望与亲人的情感交流,享受父母关爱和呵护,因而大多数留守儿童变得性格内向,不善于交流,也不大愿意寻求帮助。长期缺乏亲情,容易形成内心世界封闭。不少“留守儿童”情感淡薄,心理素质差,情绪不稳,思想消极。表现为言语少,不合群,不愿意同他人交往,导致抑郁自卑,甚至出现离家出走、心理抑郁导致自杀等问题。在对天星111名留守儿童调查了解中,有焦虑心理的占32%、抑郁的占27%,有恐惧感的占25%、易怒的占16%。这类儿童长大以后,难以融入社会,导致人格缺陷,容易误认为社会存在歧视,往往引发仇视他人、仇视社会的报复事件。

  2、缺乏家庭教育。

  家庭教育对孩子有着直接、持久和潜移默化的作用,而由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,难得与子女沟通思想,鼓励上进等种种原因,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几乎是空白。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,部分留守儿童出现行为偏差,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。在对200名中小学在校生留守儿童的相关调查中发现:有过失、逃学、说谎、不交作业、偷窃、攻击以及破坏行为的,分别占30%、15%、15%、10%、7.4%、23.6% 。另外,受出外打工的家长影响,留守儿童易产生“读书无用”的思想,出现厌学情绪,学习缺乏热情,不求上进,成绩普遍较差。

  3、基本权益难以保障。

  在农村教育观念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,而出去打工能省学费又能挣钱,这种思想潜移默化,给大多家长在子女就学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,同时助长了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厌学情绪,导致学习成绩更加一塌糊涂。调查中发现,外出务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望不高,部分农民工潜意识里认为,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机率不高,能认识几个字就可以了,将来外出务工挣钱才重要,更有一些孩子干脆辍学和父母外出打工挣钱。调查中显示,有12%的儿童随父母一方或双方辍学外出务工的。为了生计,为了挣更多的钱,把子女交由亲戚或隔代亲人监护,抛弃对子女的最直接最有利的抚养和教育,导致孩子最基本的儿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

  4、学习成绩偏差。

  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,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,或没有这个意识,重养轻教,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。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,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亲人照看,大部分隔代亲人年老体弱,且文盲半文盲偏多,隔代教育力不从心,加之思想守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,抚养上重监护轻教育,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、放任自流。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,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,厌学、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。在调查中显示,在校留守儿童中,从学习成绩看,75%留守儿童成绩为中下水平,仅有25%的成绩为中上水平;从学习是否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受到影响,67%的孩子认为自已的学习会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受到影响,33%的孩子认为不会受到影响。

  5、行为习惯不良。

  调查中发现,20%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好,70%是一般,10%较差。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,家庭教育缺失,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行为习惯。例如:经常说谎,不服管教,常有迟到、早退、打架斗殴的现象;由于监护人的溺爱,在家里好吃懒做,不做一些诸如洗碗、扫地等力所能及的事情。更有少数留守儿童整天沉迷于武侠小说和网络游戏中,模仿成年人抽烟喝酒、拉帮结派,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拉拢、利用,甚至参与盗窃、抢劫等。

  6、性格发展不健全。

  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,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,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,养成任性、放纵、随意的性格。小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,对自身变化、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认识,与此相关的也带来了一些烦恼与冲突。他们没有倾诉的渠道,监护人无暇顾及他们的情绪情感变化,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。在从婴幼儿期到儿童期、青春期的孩子的人格形成(其中特别是社会化)过程中,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。这种关系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行为、心理健康、人格与智力发展。因为父母在外,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,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变化,这对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也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。另外,在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家庭氛围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儿童,往往缺乏安全感,人际交往能力也较差。此次数据分析结果显示,留守儿童与同伴交流内心烦恼的比例要低于非留守儿童10%,而留守儿童半数住校,他们与同伴交往的时间更长,生活联系更紧密,但关系却更松散。另外,大多数留守儿童表现出对家庭经济、父母健康、安全的忧虑,从更深层次来看,反映了留守儿童内心的压力。心理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其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。一旦形成畸形心理,进行矫正型教育要比教育更难。

  7、安全隐患。

  由于临时监护人的种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监护权外,使得许多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忧,导致留守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和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。在我们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做调查的同时,我县玉碗镇白沙村民小组4岁的留守儿童王勇在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这一天,由于监护人的疏忽,小王勇死于车祸,王勇的父母年初已双双到浙江外出务工,把4岁的儿子留下由外婆监护。目前适应农村留守孩子的公益性娱乐设施根本没有。而社会上诸如网吧、游戏厅、不良书刊、黄色碟片等无不污染着孩子们幼小的心灵。

  二、对策及建议

  1、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

  一是要求各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学生登记备案,专门管理,根据情况区别对待,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。二是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,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,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。三是重视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,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,对其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,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,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。

  2、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

 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最好的出路,一是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改革,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,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现象产生的土壤。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,逐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,最终实现自由迁徙。同时,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、教育、医疗、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。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,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,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。加快发展农村二、三产业,推进农村工业化、城镇化进程,大力发展个私企业,增加农民就地就业的机会,让更多的农民就近务工,做到“挣钱养家”两不误,从而减少留守儿童,创造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。

  3、贯彻落实政策,确保农民工子女到流入地就近入学

  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打工地就近入学,是解决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基本措施。从而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,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、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。因地制宜,分类指导,整合社会资源,创造性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。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,各有关部门要为留守儿童办好事、办实事。妇联要充分发挥联系各界妇女的特殊作用,给予留守儿童具体的爱,组织留守母亲接受文化教育、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,提高她们的素质,更好地承担起对留守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责任;共青团可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团(队)活动,培养留守儿童先进典型,组织城市儿童和留守儿童开展手拉手、献爱心等交流活动,增进友谊;文化部门要加大不良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,铲除毒害未成年人精神的“有毒”文化。

  4、注重依法维权,让司法的阳光陪伴着留守儿童一路前行

  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。为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,大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和效率两大主题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落实“公正司法,一心为民”的指导思想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寓教于审,溶情于法,积极探索新时期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思路、新途径、新方法,不断拓展留守儿童工作的新领域,全方位,多角度,进行维权。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,关爱他们的健康成长,是每位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。”大关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留守儿童维权工作,要求各业务庭在审理“涉留”案件时,将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,常抓不懈,为留守儿童维权创设多角度、全方位的综合维权体系。大关县人民法院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,率先成立了维护留儿童合法权益“指导组”,组建了留守儿童合法权益“办案组”,制定了《审理“涉留”案件实施方案》。法官们谨记法官神圣职责,适时制裁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,争取做到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不留死角,切实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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